上海科技大学2021学年汽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3008
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2021学年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3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1
名称
2021-2022学年汽车租赁服务
数量
1项
服务的范围、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小型汽车:共10辆。
5座轿车7辆,其中6辆带驾驶员,1辆不带驾驶员。
7座商务车3辆,其中2辆带驾驶员,1辆不带驾驶员。
车辆要求符合公务车要求,新车或者2年以内且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车辆。
客车:共5辆,大型客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380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38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近三年(从2018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投标人应具有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18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投标人应具有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方式:电子发售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三会议室(同时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2068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胡羡聪、王晓;86-21-32173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王晓
电话:86-21-32173682